第07版:台海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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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高检署”上诉 高虹安或再被停职

导报综合报道 已退出民众党的新竹市长高虹安,因其在民代任内涉嫌诈领助理费11万多元新台币,自2024年7月26日一审被依“贪污罪”判刑7年4月,2025年12月16日二审大逆转改判“贪污罪”无罪。台“高等检察署”因不服台“高等法院”的判决,5日下午正式递状向台“最高法院”提出上诉,也让高虹安涉贪案未来有三种发展可能。

第一种结果比较单纯,也是对高虹安最有利的状况,就是台“最高法院”驳回台“高检署”上诉,则其案件将终结审理,全案确定。

第二种结果是台“最高法院”发回台“高院”更审,台“高院”最后仍判决无罪,台“高检署”虽“依法”可再提出上诉,但就会进入犹如现状般的法律程序循环,不但旷日累时,也不影响高虹安的市长任期或争取连任权利。

第三种结果则是对高虹安最不利的状况,就是台“最高法院”发回“高院”审理后,台“高院”再次改判高虹安“贪污罪”有罪,不管刑期如何,高就算连任成功,也得再次面临被停职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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