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 (记者 刘龙 通讯员 欧阳景欢) 近日,在漳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的统筹协调下,一场“罚没海马制品移交仪式”在东山县完成。由东山县公安局依法罚没的约11万尾、重403斤的野生海马干制品,正式移交至闽南师范大学,专项用于海洋生物科学研究。
本次移交的海马干制品,来源于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案值达810万元,涉案海马均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
为确保涉案海马干制品严格用于科研,仪式上明确了三项管理要求:全部海马干制品仅限闽南师范大学开展非营利性科研使用,严禁侵占、挪用、调换或私分;接收单位须建立完善的登记、保管与使用制度,实现样本流转全程可追溯;市海洋与渔业局将与闽南师范大学深化产学研合作,构建“政、警、法、学”联动的海洋生态保护新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