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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时令价” 禁止“虚假折价”

厦门发布规范价格倡议书

导报讯 (记者 林少蓉 通讯员 陈雪松) 春节将至,年夜饭、旅游出行、民生商品等消费即将进入高峰期。近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市各经营主体和相关单位发布规范价格行为提醒倡议书,围绕守法经营、明码标价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倡议书提出,经营者须做好商品及服务价格公示,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应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倡议书明确,不得实施以下价格欺诈行为:谎称商品或服务价格为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低标高结;虚假折价、减价或价格比较;使用欺骗性、误导性价格信息;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不标示或弱化标示对消费者不利的价格条件;不按约定折抵价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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