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 (记者 钱玲玲) 近日,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做好2026年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畅通普通中学转学渠道。
通知提出,畅通普通中学转学渠道,支持普通高中阶段学习困难、有技能发展意愿的学生随时转读技工院校三年制中级工班,且在技工院校就读不少于1.5年,技工院校可为转学学生单独制定培养计划,强化技能训练。
技工院校应主动对接初高中开展劳动技能研学,各地人社部门提供“灵活转入”服务,学校建立转学学生成长档案,做好学业、心理和就业帮扶,实现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出得去”。
通知提出,深化校校合作,坚持公办带民办、民办促公办原则,推动公、民办技工院校开展合作招生与培养,实现教学资源、师资力量、实训平台等优势互补,鼓励民办院校通过合作、合并实现集团化办学,公办院校与民办院校联合开展5年高级工班(3年中级工+2年高级工)、6年预备技师班培养(3年中级工+3年预备技师),对招生规模不足的专业实行并班教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