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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认定规则6月1日起执行

不再只看驾驶时长 这些行为都算疲劳驾驶

据光明网

近日,公安部正式发布《机动车驾驶人疲劳驾驶认定规则》,新规将于6月1日全国落地执行。

从此告别“只看驾驶时长”的老办法,驾驶行为+生理状态+生活轨迹三维立体判定,只要满足任一条件,就算疲劳驾驶。

疲劳驾驶情形

机动车驾驶人连续驾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客运机动车驾驶人在晚10:00至次日凌晨6:00连续驾驶超过2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客运机动车驾驶人在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超过8小时

通过监测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视频监控设备、脑电测量设备等)监测到驾驶车辆在事故发生前10分钟内出现生理疲劳闭眼(因生理疲劳致双眼睑完全闭合,并持续2秒以上)或疲劳程度脑电波特征判断数值小于30

询问/讯问结果证实其处于精神难以集中或精神恍惚、困倦等状态仍驾驶车辆

调查驾驶车辆出发前睡眠状况和工作、饮食、用药、生活等情况,证实存在睡眠不足、高强度工作、药物影响等一项或多项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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