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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管控特定类型招生

我省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

导报讯 (记者 梁静) 我省将开展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覆盖学段从去年的“义务教育”拓展至全中小学,即普通高中也全面纳入专项行动。

9日,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通知》,目的是为持续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秩序,巩固基础教育规范管理成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受教育权利。

今年专项行动包含七项重点任务:加强学位资源前瞻布局;持续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从严管控特定类型招生;严格规范民办学校招生;保障重点群体公平入学;加强招生入学管理服务;健全风险防范工作机制。

在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方面,要求严禁通过文化科目考试、面试等方式选拔学生。

严禁违规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严禁通过“意向登记”“预录取协议”“保底录取协议”“分班保证协议”等名义变相提前招生,严禁炒作中高考状元、高分考生和名校录取率、升学率等,严禁在校园悬挂“高校生源基地”牌匾或其他诱导性升学标语,严禁将招生录取与“捐资助学”“教育基金”等各类赞助挂钩。

《通知》还要求,从严管控特定类型招生,加强对中小学各类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实验项目及特长招生的统筹管理,全面实行特定类型招生审核备案制度,从严从紧控制招生学校数量、计划规模及招生范围。

严禁任何地方、学校未经省级批准,在义务教育阶段以创新人才早期培养项目名义开展特定类型招生。

开展小语种特色培养项目的学校要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和计划,在小升初过程中不得开展或变相开展文化科目测试,小学阶段不得开展此类招生。

实行义务教育均衡编班,均衡资源配置,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组织分班考试,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

此外,《通知》还首次提出,排查并整治对规划或建设中的教育设施作就读承诺等误导宣传的房地产广告。

省教育厅强调,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畅通举报投诉受理渠道,加强对群众关注、舆情较多的地方和热点学校的指导,对招生问题频发、情节严重、社会反映强烈的地方和学校,严肃追究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负责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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