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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友借车发生车祸,车主要担责吗?

导报讯 (记者 陈捷 通讯员 王晓晨) 不少市民常会将自家车辆出借给亲友使用,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出借人是否需要一同承担赔偿责任,成为不少市民关心的问题。近日,同安法院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依法厘清借车肇事责任划分标准,明确车主无过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据悉,市民钱先生将闲置车辆出借给好友赵某使用,赵某驾车途中不慎撞伤行人孙某。经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驾驶人赵某未注意观察路况、未确保安全通行,是事故发生直接原因,由赵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后,伤者孙某将驾驶人赵某与车辆所有人钱先生一同诉至法院,要求两人共同承担事故全部赔偿损失。

同安法院审理查明,事故发生时,涉案车辆交强险处于有效投保状态,车辆转向、制动、灯光等各项安全性能均符合上路行驶标准。同时,驾驶人赵某持有合法有效驾驶证,不存在酒驾、无证驾驶等违规情形。

法院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审理认为,因借用车辆造成交通事故且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原则上由机动车实际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只有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对事故发生存在过错时,才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本案中车辆所有人钱先生在车辆管护、驾驶人选任方面均无过错,无需承担本次事故赔偿责任,依法判决由驾驶人赵某独自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法官说法

出借车辆务必严守 “三不借”原则

法官提醒广大市民,日常出借车辆务必严守“三不借”原则。车辆存在制动故障、灯光损坏等安全隐患坚决不借;借车人无有效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坚决不借;借车人饮酒、神志不清、存在妨碍安全驾驶情形坚决不借。一旦明知存在上述情形仍出借车辆引发事故,车主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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