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 (记者 吴强) 重磅罚单落地!5月29日,厦门证监局官网发布〔2026〕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简称“容诚所”)因在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路桥信息”)2023年、2024年年报审计中未勤勉尽责,连续两年出具存在虚假记载的审计报告,被厦门证监局追责,容诚所及5名签字注册会计师合计被罚没超516万元。
审计“看门人”失守
存在多项执业漏洞
厦门证监局处罚决定书显示,路桥信息2023年、2024年年报已被监管另案查实存在财务虚假记载、虚增收入、虚增利润等财务造假行为,而容诚所作为专业审计机构,连续两年为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两年累计收取不含税审计费用94.34万元,却未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在2023年度路桥信息财务报表审计中,容诚所存在多项违反审计准则的执业漏洞:一是舞弊风险评估程序执行不到位,未依据审计中新获取的信息修正舞弊风险的识别和评估结果,对管理层的舞弊动机或压力评价不当;二是收入实质性程序执行不到位,未对业务合同条款、业务模式的异常情况保持职业怀疑,未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对相关收入的审计调整依据不充分;三是应收账款实质性程序执行不到位,未按设计的标准对部分客户执行函证程序,也未说明理由,对异常业务模式未保持职业怀疑、未获取充分审计证据。
2024年度审计中,容诚所的执业问题同样突出:一是销售与收款循环内部控制审计执行不到位,未充分了解软件销售业务的交付、部署环节,对相关内部控制的穿行测试、控制测试不到位,未识别出内部控制缺陷;二是收入实质性程序执行不到位,分析性程序得出的结论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未对多项业务异常情况保持职业怀疑,客户访谈程序也未恰当执行;三是应收账款实质性程序执行不到位,未对函证过程保持有效控制,对回函不符事项的调查不到位;四是成本实质性程序执行不到位,对项目工时的异常情况未保持职业怀疑、未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
容诚所及5名会计师
合计被罚没超516万
厦门证监局指出,容诚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163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213条第三款所述的违法行为。林志忠、吴莉莉、邵琳琳作为路桥信息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是容诚所上述2023年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林志忠、周奕青、郑林作为路桥信息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是容诚所上述2024年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依据相关法规,厦门证监局责令容诚所改正违法行为,没收全部审计业务收入94.34万元,并处255.02万元罚款,合计罚没超349.36万元。
针对涉案签字注册会计师,连续两年签字的项目负责人林志忠被处以警告、罚款40.5万元;2023年签字会计师吴莉莉、邵琳琳,2024年签字会计师周奕青、郑林,四人分别被给予警告、罚款31.5万元。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清罚没款,若对处罚决定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开资料显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总部位于北京的大型专业服务机构,2013年12月成立,主要从事审计、税务和咨询工作,其拥有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00多家。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24年度综合评价中,容诚位列全国第3位,本土品牌事务所第1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