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 (记者 赖雅红) 导报记者从漳州市商务局获悉,10月1日起,漳州市正式启动“有奖发票”活动。消费者在零售、餐饮、住宿、旅游等八大行业消费满100元,上传符合条件的电子发票,即可参与即时抽奖,最高可赢取500元现金红包。活动持续至12月31日,发票上传时间为每日8:00—22:00。活动资金总额有限,用完即止。
此次活动覆盖行业包括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不含水、电、气)。预付卡发行、预付充值等预付式消费发票不参与。
参与对象为以个人名义消费的自然人。发票须为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包括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单张票面价税合计100元(含)以上,购买方填写本人真实姓名,且由福建省税务局监制、开票日期在活动期内。
符合条件,可通过活动平台首页“有奖发票”入口上传发票,核验通过后即可抽奖。每人每天最多上传3张,活动期间最多90张;单人单月在同一经营主体上传有效发票不超过9张。中奖红包发放至实名认证账户,可在可受理商户使用,具体使用期限以活动页面为准。
漳州市商务局提醒,虚开、拆分开票、恶意红冲等将取消参与资格并追回奖金。商家拒开发票可拨12366举报;消费纠纷拨12345或12315;活动咨询拨955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