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海宁
无人配送车近年来在多个城市落地,成为物流“最后一公里”的新兴力量。然而,无人配送车上路引发的意外事件也随之出现。“出了事故,该找谁负责?”无人配送车驶入街头,带来的是一系列亟待破解的法律难题。(1月5日《法治日报》)
有关无人配送车的交通事故已发生多起。随着我国推动无人配送车规模化应用,未来无人配送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无疑更高,而每起事故发生后都涉及责任认定问题。但目前仅北京、深圳等少数地方出台了地方规定,且缺少全国性规定。
无人配送车属于新生事物,相关立法存在滞后性,这可以理解。但随着无人配送车规模化应用、相关交通事故增多,公众就会面临“被无人配送车剐蹭不知找谁”的困扰,交通执法部门也会面临无法可依的尴尬。因为现有法律法规很难准确覆盖无人配送车这种新生事物。
相关资料显示,无人配送车从2020年6月起就开始在我国投入应用,显然积累了不少管理经验和教训。而且,北京等地作为规范无人配送车上路的先行者,其积累的经验对全国性立法或者其他地方立法,也有重要参考借鉴价值。因此,目前凡是存在无人配送车上路立法空白的城市,都应该及时“填白”;而且,国家层面的相关立法,也应该早日提上日程。
因无人配送车身份模糊不清,靠的是各地自行发放的“临时编码”或“临时号牌”进行管理,规则五花八门,安全性、稳定性、规范性堪忧。与此同时,相关交通事故明显增多。在这种情况下,唯有针对性立法才能为无人配送车上路提供规范“通行证”。期待西安等城市发生的无人配送车交通事故,成为推动地方立法乃至全国立法的重要契机和助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