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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个人账户实现跨省共济

福建已上线“医保钱包”实现该功能

导报讯 (记者 钱玲玲) 职工医保参保人个人账户里的资金,可以跨省给家人使用!

昨日,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优化个人账户共济政策,打破地域限制,强化家庭互助功能,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共济范围从省内拓展至全国。

导报记者从厦门市医保局获悉,早在2025年7月,福建省就已上线由国家医保局推出的“医保钱包”,实现了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让医保基金更好地惠及群众。

据介绍,只要家人在当地参加基本医保并开通“医保钱包”,参保人就可以使用“医保钱包”向家人转账,实现近亲属之间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使用。“医保钱包”里的钱既可用于家人在厦门参加居民医保缴纳居民医保费,还可用于家人就医购药结算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如可为其在厦就读的学生子女、父母或配偶等代缴居民医保费。

《通知》明确,跨省共济的适用对象范围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近亲属。共济关系可由双方自愿建立或解除,参保人医保关系变动时该关系自动解除,且一人可与多人互建共济关系。

如何实现医保个人账户 “跨省共济”?

“跨省共济”以“医保钱包”为载体,共济人和被共济人首先需要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医保钱包”模块完成医保钱包开立。

激活后,福建省参保人员本人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超过2000元的部分及医保钱包内的余额,可以转账至省外参保亲属的“医保钱包”,实现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

如何使用“医保钱包” 看病结算、代缴居民医保费?

就医购药结算:参保人员在联网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结算时,可以使用医保码或社保卡进行支付‌‌,当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时,将自动从“医保钱包”支付(支付顺序为医保个人账户、医保钱包、省内家庭共济)。

代缴居民医保费:参保人员线上通过“厦门医疗保障”“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闽政通App(医保服务)等“代缴城乡居民保费”功能,为省内参保人员完成代缴登记的,在本人账户余额充足的情况下,可为已登记代缴人员完成居民医保费代缴(支付顺序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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