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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出租房屋,能否移除先辈遗像?

四十载家族祭祀空间引发官司

导报记者 陈捷 曾艺轩 通讯员 海法/文 杨希/漫画

承载家族记忆与情感的四十载祭祀空间,却因房屋计划维修出租而面临消失。摆放其中的先辈遗像,到底是“去”是“留”?昨日,海沧法院发布这样一起因物权行使与祭祀空间保护而引发的纠纷,让我们来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

事件回顾

出租维修起分歧 祭祀遗像成焦点

许某甲、许某乙在厦门拥有一套房屋,该房屋东北向中间区域自1980年起便是许氏家族核心祭祀空间。许某丙的奶奶生前长居于此,早年对许某甲、许某乙照料有加,去世后遗像摆入该祭祀区域。此后四十余年,许某甲、许某乙的父母遗像也陆续摆放于此,逢年过节,家族成员齐聚焚香祭拜、缅怀先祖。

多年来,许某甲、许某乙未对该空间祭祀用途提异议,还积极参与祭祀,该空间被家族默认为“公厅”,成为维系家族情感、传承孝道文化的重要载体。2025年,许某甲、许某乙以计划维修房屋后出租为由,要求邱某某、许某丙将许某丙奶奶遗像搬离,两人拒绝,认为此举破坏家族伦理秩序,且房屋维修与保留祭祀功能并不冲突。双方协商无果,许某甲、许某乙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

驳回搬离诉求 厘清物权与伦理边界

法院审理梳理出三大关键:其一,保留家族祭祀空间符合民间习惯、契合公序良俗。该祭祀空间仅用于许氏家族长期祭祀,有固定设施,全体家族成员认同其功能并主动参与,承载家族记忆,是传统文化与家庭伦理结合体,具有特殊意义,不适合简单机械适用物权规则,许某甲、许某乙无权以排除妨碍要求搬离遗像。其二,物权行使有边界,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与权利容忍义务。许某甲、许某乙虽拥有房屋物权,但多年默许并参与祭祀,认可物权行使与祭祀可共存,要求搬离遗像有悖公序良俗和权利容忍义务。其三,保护祭祀空间核心是守孝道、重人伦,非只看血缘关系。许某丙奶奶与许某甲、许某乙无直接血缘,但作为家族先辈对家族发展有贡献,遗像留存是缅怀尊重先辈,符合孝道传统,要求搬离有悖弘扬优良家风、维护家庭和睦的公序良俗导向。

最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依法驳回许某甲、许某乙要求移除家族祭祀空间内先辈遗像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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