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 (记者 黄奕琳) 昨日,厦门市工信局、市资源规划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新出台的《厦门市新型产业用地试点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导报记者了解到,《实施办法》聚焦存量工业用地盘活利用,通过创新土地复合利用、规划管理和分割转让机制,为人工智能、氢能、生物制造、深海空天开发、未来网络、脑机接口等未来产业发展提供更具弹性的空间保障。
与传统工业用地相比,新型产业用地为融合研发、设计、中试、无污染生产等新型产业功能以及相关配套服务活动的综合性用地。项目容积率原则上控制在2.0至4.0之间,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同时,为企业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扩大生产预留空间。
此外,《实施办法》提升企业相关建设需求比例。其中,配套用房建筑面积不超过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位于工业用地控制线范围内的项目,工业厂房建筑面积应不少于项目总建筑面积的50%。在此基础上,配套用房与研发、设计、检测、中试等功能用房合计最高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的50%,更好满足企业研发、设计、中试等需求。
《实施办法》还优化最小分割单元设置,鼓励行业领先企业、平台型企业发挥产业带动作用。符合条件的项目,产业用房最小分割单元建筑面积可放宽至不低于1000平方米,更好满足孵化期企业需求,带动产业协同发展。
据了解,厦门市规划工业用地120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面积总量的7%。近年来,厦门围绕构建“4+4+6”产业体系,建成了火炬高新区“一区多园”、海沧生物医药港、同翔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等一批特色产业园区,促进产业加速集聚发展,目前累计利用工业用地面积约96平方公里。此次《实施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提升存量工业用地利用效率,为产业转型升级和新质生产力发展拓展新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