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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熊家长”“熊孩子” 要谴责更要追责

□王军荣

日前,国家动物博物馆馆内监控拍下这样一幕:一层濒危动物展厅里,两个孩子在舟山眼镜蛇标本和莽山原矛头蝮标本前玩闹,不断用手抓、用脚踢标本。随行的父亲非但没有制止,反而把两件标本拿起来,递给孩子,跟着一起玩闹。其间,莽山原矛头蝮标本受损。对这样的行为,国家动物博物馆表示强烈谴责。

任何人看到国家动物博物馆监控拍下的这一幕,都会觉得愤慨。对这样的行为,我们不仅要谴责,更要追责。

这是典型的“熊孩子”,不管是学校平时的教育,还是博物馆的告知,文明参观博物馆,是最起码的底线,可这两个孩子明显无视规定。而“熊孩子”的背后,往往站着“熊家长”,孩子的父亲非但不制止,反而把两件标本拿起来,递给孩子,跟着一起玩闹。这是怎样的父亲?这是怎样的家教?

孩子犯错,我们可以用“孩子还小”给予原谅,但这起事件中,最令人愤怒的,是孩子父亲的“助力恶行”。这已经不是监护失职,而是共同破坏。诚然,孩子的确可以因年龄免于处罚,但监护人却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与监护不力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法律可以不追究一个孩子的过错,但法律完全可以追责那个亲手递出标本的父亲。

对于破坏标本行为,博物馆完全可以依法维权,追究责任。以往,博物馆对于破坏行为往往采取宽容的姿态,仅停留在谴责层面,这在一定程度起到了纵容的负面效果。唯有依法追责,让肇事者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才能让后来者心生忌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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