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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帮忙”网购 偷记他人支付密码

他先后9次使用对方手机微信转走6730元

导报讯 (记者 陈捷 曾艺轩 通讯员 海法) 手机支付便捷,但身边“有心人”不得不防。近日,海沧区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盗窃案,一男子米某某以“热心帮忙”网购为掩护,偷记被害人微信支付密码,多次秘密转账,最终获刑。

2025年4月至8月间,米某某在帮助被害人吴某某使用手机网购衣服时,偷偷记住了吴某某的微信支付密码。此后,米某某趁吴某某不备,先后9次使用吴某某手机微信,将其微信余额共计人民币6730元,偷偷转至自己使用的微信号。2025年8月18日,米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海沧区法院经审理认为,米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673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法院予以采纳。米某某已退赔被害人全部钱款并取得谅解,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认罪态度、悔罪表现,法院认为对其适用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决定适用缓刑。

因此,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米某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拘役五个月,缓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法官说,帮助他人操作手机网购本是善意之举,但若借此机会偷记支付密码、私自转账,便跨越了法律红线。本案中,米某某利用被害人信任,在“帮忙”过程中暗中记下密码并事后转账给自己,表面是“热心人”,实则实施了秘密窃取行为,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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